温政任字〔2018〕62号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人民政府各部门、各单位:
县人民政府决定:
免去居麦·西日甫同志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;
免去程惠刚同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;
免去朵柱同志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;
免去王兆军同志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;
免去哈占玺同志县第五中学校长职务;
免去李明秀同志县第二小学校长职务;
免去阿不力米提·阿布拉同志县第二小学副校长职务。
王永平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,免去其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;
魏福胜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;
艾买尔江·艾力同志任县第五中学校长,免去其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。
2018年12月7日